为适应信息技术和其他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本所成立了高科技法律小组,研究与高科技行业相关的法律事务。本所先后担任广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德意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平方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运通数据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1999年,本所律师成功代理了广西第一例互联网技术合同纠纷案。
为信息技术和其他高科技产业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计算机领域 1计算机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2、计算机技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3、计算机硬件系统的专利权取得、转让、许可; 4、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和侵权的预防、追究; 5、计算机系统集成电路的法律保护; (二)、互联网领域 1、域名的注册和保护、域名争议的处理; 2、域名与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专利权等在先权利的冲突和解决; 3、网站创建和运作中的法律问题; 4、网站名称注册登记和争议解决法律事务; 6、股权(网络股、通信股、技术股)的收购和网站转让的法律程序; 7、网络上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电子商务领域 1、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则; 2、电子银行、网上支付的法律问题; 3、电子认证的规则与程序; 4、人流、物流、资金流的运作与电子商务接轨的法律设计; 5、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 6、中国电子商务政策和法律处理。 (四)、其他有关的计算机、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