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拥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广西证券公司等金融、保险、证券业客户群,代理了很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代理某银行诉加拿大某集团外汇按金交易案(案件标的总计4,000余万元);代理某银行诉南宁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信用证纠纷案(标的1.4亿元);代理某保险公司诉广西某实业公司1500万元国库券拆借案;代理某保险公司与广西某进出口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标的1,400万元);等等。
为金融、保险、证券领域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为境内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信贷、担保、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信用证、外汇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债权、债务重组的谈判、方案设计、相关法律文书的制定,最后方案的执行; 代理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有关的法律事务; 就项目保险的方案设计、谈判、相应法律文件的制订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外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或其他分支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代理金融、保险、证券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 担任境内外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及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