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府机关、企业法人的重大项目提供合同谈判等专项法律服务是本所的业务特长。本所成立以来,参与了诸多重大项目的谈判,负责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审定,提供意见。其中,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广西第一条高速公路(桂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六景-兴业高速公路合作项目、南宁市四桥一路建设收费补偿项目等;中外合资项目有:沙特阿拉伯某石油集团与广西钦州某公司合资兴建炼油厂项目、世界著名的新加坡某纸业集团与广西某公司合资设立纸浆企业项目、美亚国际电力投资公司在广西合资建设两个水电厂项目等;其他项目:广西某地方铁路公司同英国某金融机构融资项目、广西某单位引进美国某印刷机械集团公司印刷设备项目等。
为投资、合资和股份制改造项目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为境内外投资项目提供经济、法律可行性研究,对相关企业进行资信调查; 提供中外合资、合作项目谈判全程法律服务; 国内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项目谈判全程法律服务; 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提供公司设立、资产结构调整与重组、产权(股权)转让或拍卖、公司和企业产权的收购兼并、公司和企业解散清算及破产清算、企业集团化等全程法律服务; 负责合同、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律师提供见证; 帮助策划、组建各种类型公司,代办商务登记,提供境内外公司注册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