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 页 远东概况 业务介绍 新闻动态 律师团队 法律法规 远东案例 律师休闲 法律咨询 远东法易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律师博客
新闻动态
远东动态
行业新闻
法治热点
行业新闻 首页: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开展征求律师意见活动
编辑:摘自广西律协网站      更新时间:2011-07-19       点击次数:8450
    为了加大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宣传及影响力度,推动我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民行检察官与律师在工作上的沟通、协作、共同发展,形成检察系统与律师行业合作共建的良好机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广西律师协会于近期开展听取律师意见系列活动。
   2011年7月13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处(以下简称民行处)分三个组走访律师所。民行处周信权处长、谢忠文副处长、庞昭副处长分别带队开展走访座谈活动,共走访了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6家律师事务所。
    此次走访活动中,区民行处的同志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带来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手册》3份文件、材料,并征求和听取律师们对上述文件、材料的意见和建议。律师们针对上述3份文件、材料中涉及到的部分内容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观点,检察官们和律师们就以下五大方面开展了讨论:一是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如何建立有效机制、长效机制、横向协作关系,建立工作沟通机制。二是如何加强检察监督力度,扩大抗诉效果,提高再审检察建议适用率,充分发挥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三是如何完善庭审监督程序,确保检察院全程参加监督,监督到位、监督到底,争取达到抗诉的最好效果。四是制定司法解释,扩大立案范围,将法院的裁定内容纳入抗诉范围。五是如何加强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立案、审限、执行、渎职四大方面的检察监督力度。
    7月14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参加征求律师意见建议活动座谈会。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建立完善民行检察官与律师沟通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对如何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如何行使民行检察监督职权,从而更好解决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会律师就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相关疑问、意见和建议。检察官们一一进行解答,并对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座谈会在友好、和谐、热烈、轻松的气氛下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志文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他表示,本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开展走访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座谈征求意见活动,沟通频率之高、重视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对贯彻好两高以及两高三部委最新文件精神,对今后开展律师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参会律师能围绕如何贯彻文件精神,强化规定的操作性多提意见和建议。
    区民行处周信权处长在会上做了讲话。周处长对我区律师长期以来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增进并规范化检察官与律师的沟通是必要的走访律师是民行处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本次活动带给律师的两高会签的最新文件,是为了让律师更了解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希望能听取律师对本次带来的两高会签的最新文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民行工作的其他建议。同时,周处长介绍说,每月25日是“民行接待日”,遇周末可顺延至下周,目前在自治区检察院只有民行处提供这样的沟通渠道。建议律师们帮助宣传这一便民渠道,以提高民行检察监督力度。建议今后双方多举办类似的活动,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检察院系统专门走访律师所征求律师意见、建议活动在我区检察官与律师的交流工作中尚属首次。此次走访律师所及召开座谈会的做法,增进了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了解、沟通与协作,对检察机关加强民行检察监督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版权所有 ©2000-2014远东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1单元19、20层
电话:0771-5511820 传真:0771-5511887  
投诉电话:0771-5509062 联系人:翁丰华 EMAIL:li.lili@dentons.cn  桂ICP备05004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