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公司、证券、民商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律师业务。曾参与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广西建工集团发行2012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项目、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项目;并参与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监察条例>实施后评估》、《广西自然资源参股收益分成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立法后评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办法立法后评估》等多项重大课题研究项目;还参与了广西北部湾银行股权清理项目;现为常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律师,并全面参与办理涉及广西区政府(有关国土、矿产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各地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120多件。 |